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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业性接触性皮炎和湿疹也伴有瘙痒,如何防治?

    发布时间:2021-08-10 08:49 点击数:

      接触性皮炎和湿疹是职业性皮肤病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约占整个职业性皮肤病的90%。其病因有化学性、物理性、机械性及生物性四类,而化学性因素是最常见、最主要的原因。

      职业性接触性皮炎和湿疹的临床表现与一般接触性皮炎和湿疹大致相同,且都伴有明显瘙痒。在早期急性阶段,皮损几乎都发生在与致病物质接触处的皮肤,一般以暴露部位为主,亦可发生在沾染有致病物质的衣服接触的部位。皮疹常为局限性,边界比较清楚。但如果是由致敏物质引起的过敏性接触性皮炎,可因致敏物质的致敏性强或由于机体的敏感性高,皮疹范围可以比较广泛而不一定限于被接触部位,且边缘亦往往弥漫不清。去除致敏原后加以适当处理,皮疹一般可于1~2周内消退,但再接触原致病物质常引起再发。反复发作可逐渐转为慢性炎症,此时表现与慢性湿疹无异。和非职业性湿疹一样,职业性湿疹有复发及反复加重的现象,有时甚至在脱离致敏物后仍有复发加重,痊愈较慢,可迁延达数月、数年之久。还有极少数患者在与致敏物反复接触中,皮损愈发愈重,显示患者对接触物的高度敏感性,以致最终不得不调离原工作岗位。

      对于本病伴发的瘙痒,首先亦应从预防着手,可参照第61问职业性瘙痒病进行预防。具体治疗可按非职业性接触性皮炎和湿疹处理。需根据皮损的性质、范围等选用适当的外用药物和剂型来消炎止痒。如皮损广泛或反复发作,瘙痒剧烈者,可酌情同时给予抗组胺药或其他抗过敏止痒疗法。对于发生过敏性皮炎而暂时停止工作者,痊愈后应慎重复工。对反复发作,且愈发愈重,显示高度敏感者,则应酌情调换工种或工作环境。